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豫毕指【2012】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省优毕业生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按本年度本、专科毕业生总人数的3%,研究生毕业总人数5%。
三、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和《百老汇4001官方网站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按分配指标推选出候选人名单,推荐结果要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2.被推荐的毕业生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表格见附件,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学院对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院系意见一栏盖学院行政公章。
3.毕业生生源信息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毕业生不列入评选对象。各学院要认真填写《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和《推荐名单数据库表》(此表要进行数据库转换,请严格按表格内容格式填写),并仔细审核,以免出现错报、漏报等情况。(省教育厅不补办优秀毕业生证书)。
4.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纸质)、《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纸质、电子)、《推荐名单数据库表》(电子)等材料,务必于2013年3月5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学生处
2013年1月14日